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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稿:租客退房后继续还“租金贷” 晋商消费金融和美丽屋各执一词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3日电 (魏薇 实习生杜伦慧)近日,多位租户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反映称,自己在长租公寓“美丽屋”租房时,被要求办理晋商消费金融的房租分期贷款。在退租成功后,租户们仍收到了晋商消费金融的催款以及贷款逾期短信,征信也因此受到影响。事后美丽屋与晋商消费金融各执一词,始终未能解决租户问题。


租户退租卷入贷款纠纷


租客王魁杰先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介绍,2019年9月20日,他与合肥佰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显示该房屋坐落于合肥市庐阳区,月租金850元,合同总租金为10200元。


中新经纬客户端在boss直聘招聘网站查询发现,2017年11月,合肥佰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美丽屋达成合作,成为合肥美丽屋的分公司,美丽屋的业务主要包括为业主提供资产托管,为租客提供租赁和租后服务。天眼查显示,合肥佰诚公寓的公司地址正是美丽屋官网公布的合肥美丽屋总部。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美丽屋的工作人员还拿出了晋商消费金融的贷款合同让我签。我当时并没有贷款租房的意向,但是工作人员说,为了防止出现租户恶意拖欠租金的情况,需要通过贷款租房来保障,如果不贷款的话是无法租房的。”王魁杰说,“签完了贷款合同他们才给我签租房合同。”


王魁杰介绍道,为了通过视频贷款审查,美丽屋的工作人员还给他提供了一份贷前审核问答表,并让他按照答案回复贷前调查人员。该表显示,王先生的贷款总金额为9350元,期限为11个月。


王魁杰表示,他当场签了与美丽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与晋商消费金融的贷款合同。但是,当时签订的一式两份的贷款合同都被美丽屋收走。“当时我向他们要合同,美丽屋的工作人员不肯给,说贷款合同作为保障需要他们保管。”


据王魁杰了解到,在他支付完一个月租金和押金后,晋商消费金融就把剩余9350元租金打给了美丽屋,他本人通过“慧选go”公众号,按月给晋商消费金融还款。


由于个人原因,2020年4月15日,王魁杰与美丽屋办理了退租手续,他表示,因为提前退租他支付了相应的违约金。“退租时,美丽屋承诺过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贷款。”王魁杰说道。


5月17日,他收到了晋商消费金融的还款通知。5月24日,他再次收到了晋商消费金融的贷款逾期信息。


“我提前4个月退租,未还贷款总金额显示为3400元。现在因为逾期也产生了违约金,要还的金额也越来越多。”王魁杰说,“从最近的短信频率来看,每天都要给我发逾期贷款的信息,而且说会自动上报到央行征信,这对我未来影响很大,而且我加入的受害者QQ群里,人数达四百多人,并不是我一个人出现这种问题。”


美丽屋和晋商消金互相“踢皮球”


因为已经完成退租但却没有如期结清贷款,5月下旬,王魁杰联系了美丽屋与晋商消费金融,并将多通电话录音提供给中新经纬客户端。录音中,美丽屋方面表示,王先生的租房合同解除之际就已经将剩余贷款款项退回给晋商消费金融了,但是没有办法出具任何还款证明。


晋商消费金融客服反馈称,没有收到退款,至于征信问题,只要美丽屋将贷款结清,租户发起征信处理申请,晋商消费金融就会对征信信息进行处理。


针对此事,中新经纬记者致电合肥佰诚公寓法定代表人贾怀亮,其表示收到租户反映的情况后,就与晋商消费金融沟通来解决此事。“晋商消费金融可能平账比较慢,平账周期我们无法管控,所以只能在租户反映问题后,我们再反馈给晋商消费金融。”贾怀亮表示,租户王魁杰的问题他也一直在催促相关人员解决。


晋商消费金融方面则回复中新经纬客户端,合作机构扣用户款,未正常还款到我公司,我们正在解决。


此外,其他几位租客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同样提到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美丽屋明确表示,签约月付客户需要走第三方分期贷款的形式缴纳房租,因此租户在签房屋租赁合同时也签订了贷款合同。但是租户一方并没能持有贷款合同,贷款合同都被美丽屋收走。


对此,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表示,如果王先生所说情况属实,那么美丽屋属于强行搭售金融服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既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此外,美丽屋扣留租户的合同,是违法行为,损害了租户的消费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第二,美丽屋与晋商消费金融在回复时各执一词,美丽屋称已还款却无法出具证明,晋商消费金融称没收到还款。租户依然持续受到催收与贷款逾期短信,征信也因此受到影响。


杨兆全律师表示,根据一般的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美丽屋作为付款方,应该出示付款凭证。从司法经验看,这种情况下,美丽屋没有实际付款的可能性非常大。而美丽屋坚称自己已经付款,可能是为了隐瞒其他的不良行为,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杨兆全律师进一步指出,由于租户是资金借入方,目前可以做的事情有限,但是要承担很大的潜在风险,比如美丽屋跑路,最终晋商消金还会找租户催缴。建议租户向当地监管部门投诉,敦促事件处理。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常务副理事长白澄宇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这已经不属于套路贷的范畴了,是霸王贷,强制要求贷款,租客可以向消协投诉和举报。租客可要求租房公司出具还款记录,也可依据合同和停租协议通知金融公司停止还款。


晋商消金合作方频频出事


公开资料显示,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3日,总部位于山西太原,是经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14家消费金融公司。据天眼查显示,晋商消费金融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等,其主要产品为晋情贷(信用贷款产品)、晋享分期(普惠金融产品)、晋享钱包(信用增值服务平台)。


自2018年以来,晋商消费金融的合作方频频出事,接连踩雷租房分期、旅游分期、汽车分期。


此次美丽屋事件并不是晋商消费金融第一次踩雷租房分期,早在2018年就三次踩雷租房分期。由晋商消费金融作为资金提供方的长租公寓平台中,上海歆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即长租公寓“爱生活 爱公寓”)、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寓见公寓”)、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先后于2018年4月、10月、11月出现资金链断裂。


晋商消费金融也曾踩雷汽车分期。2016年晋商消费金融与车载系统分期平台可可家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仅在两年之后,可可家里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晋商消费金融还曾踩雷旅游分期,在一则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018)晋0109刑初451号判决书中,晋商消费金融发放的个人旅游贷款被其合作机构山西易凯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王某挪用共30万元。经法院查明,“晋商消费金融未严格审核客户借款资金用途,不论客户是否实际到美国旅游,均在签订合同后即将贷款打至山西易凯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账户,该贷款被被告人王某挪作他用”。


柒财智库高级研究员毕研广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消费金融公司在选择合作方时应该对场景进行尽职调查,对业务进行详细了解。消费金融近年来比较火,为了获得更高流量和场景,消费金融公司难免会放松风控,以抢占更多市场份额。


晋商消费金融公布的2019年业绩显示,2019年该公司营收3.72亿元,同比增长约10.06%,净利润5221.95万元,较2018年的8197.14万元,同比下降约36.30%。(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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