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带货和电视购物有什么不同?
如果对方回答没听过啊,那就大概率是一个不到30岁而且不是从事珠宝相关行业的普通人。
如果对方回答你这是一个珠宝切割的专业术语,那大概率是一个不满30岁的珠宝相关行业从业者。
如果对方回答你,侯总、998等关键词,那么就很可能是一个30岁以上且深受电视购物广告荼毒的中老年人。
“这个价格998不是9980!全球限量39个!赶快打电话过来订购!”这句带着台湾腔的传销式广告对白的洗脑重播曾经在十几年前的各大电视购物频道上火遍大江南北。说这话的人自称侯总,侯总生涯巅峰时期还上过央视的报道,只不过是报导他虚假宣传而已。 在侯总用影帝级的夸张表演来做电视直销的年代,电视购物在中国还只是刚起步正要开始发展,侯总没等到电视购物最好的时代就被扫地出门了。这么说好像不太对,电视购物这个行业本身也没迎来最好的时代,网络购物就出现了。 曾经有朋友问我电视购物和网红带货有什么不一样,为什么电视购物做不起来而网红带货现在那么火。 网红带货是网络购物的其中一个子类,与此相对的是网店、自营、代购等等的网络销售形式的子类。 电视购物行业本来的对手应该是网络购物行业,但是电视购物行业发展太过缓慢乃至倒退,已经没有人会拿它来和蒸蒸日上的网购行业去对比了。 从市场数据来看,2015年是电视购物行业体量最大的巅峰时期,也只不过是400亿人民币的销售额。2015年双十一淘宝一天的销售额是971亿人民币,淘宝一天的销售额就比电视购物行业一年的总和还要多一倍都不止。淘宝全年销售额为3万亿人民币,京东全年销售额为4465亿人民币,全年网络购物销售额是3.8万亿。 电视购物行业巅峰时期的体量只有同期网络购物行业的百分之一左右,而且电视购物行业已经进入衰退期,网络购物行业还在快速发展。2019年网络购物行业销售额已经增长到超过8.5万亿人民币而电视购物行业销售额仅有300亿左右,差距正在不断变大。 现在大家想起电视购物都会拿来和网购行业下的细分类型去比较,其实电视购物行业本身的衰败是源于电视广播和互联网这两种平台信息传递方式的差别。 电视和互联网都是人类发明的用来传递信息的不同形式的载体。 电视是以广播的形式来传递信息,是收音机的可视化版本,广播的本质是单向的缺乏互动的。信息单向传播的局限性在于你看到什么内容是根据内容制作方的喜好和规划决定的。譬如你要买一个杯子,你看重的是杯底的厚度和隔热性能,如果制作方没想到这一点或者认为这个性能不重要,那么你就无法通过他们制作的节目了解到任何相关信息。 虽然也有过打电话和节目制作方互动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低效且用户体验很不好。低效在于同一时间可以接通互动的观众数非常有限,体验不好在于需要等待还不一定能等到互动的结果。广播的单向性注定了这些缺点无法彻底改变,如果结合网络平台改善互动体验,那干嘛不直接在网络平台购买呢? 互联网是以资料储存的形式来传递信息,是资料库和图书馆的虚拟化版本。由于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几乎所有人都可以同时浏览一件商品并同时上传信息互动。当一个厂商对商品的描述不够精确导致没有你想要的信息时,通过留言问答功能你可以看到别人有没有相同问题,如果没有也可以很方便地留下你的问题,也会迅速得到答案。 随着计算机图形学的不断发展,3D商品模型、VR技术等等也开始应用于网络购物行业,未来商家甚至可以在虚拟空间里展示出一个商品接近于百分之百的详细信息,就像在实体店里亲身把玩一件商品无异的最优消费体验会随着技术进步而到来。 宜家的VR购物效果图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你去两家不同的商店购物。 甲店只有一个服务员,商品都是在橱窗里的,不准拿出来试用试穿,顾客之间无法互相交流,所有人都只能找那仅有的一个服务员询问商品的细节。 乙店有无数个服务员,虽然商品也是在橱窗里不能拿出来试用试穿,但是顾客之间可以交流,服务员也会第一时间解答你的疑虑。 这两家店你会如何选择呢? 由于两个平台本质上有着决定性的不一样,导致如今规模上有着几百倍的差别。网络购物行业拥有一个足够大的市场,这个庞大市场自然而然就会出现各种细分的次级市场。网红带货这种销售形式在观感上有点类似于电视购物的节目形式,所以经常会有人拿来比较。 网红带货和电视购物除了各自依托的载体差别以外,本身推广逻辑也有很大不同。 电视购物是由产品制造商或者经销商主导的做成综艺节目形式的广告。这种广告有剧本,推销人员实际上都是专业演员。比如收割智商税无数的那位时而是北大专家时而是老中医时而是老蒙医时而是高级营养师的刘洪斌老太太。他们是通过剧本的情节和演员的演出来让消费者相信产品的价值,产品本身好不好并不重要。 网红带货是由网红主导的更接近于商品测评的一种销售形式。所有网红带货主播在大红大紫之前他们都会很用心地挑选性能可靠价格优秀的商品,以商品的性价比或者高品质作为卖点吸引观众。他们是依靠商品本身的价值来吸引观众并建立起网红自身的口碑。比如现在最火的李佳琦,当年就是从几十个品牌的几百支口红里一个一个测试并向消费者推荐最值得购买的单品慢慢积累下口碑成为带货一哥的。 前者的是由节目效果驱动销售,后者是由产品价值驱动销售。虽然网红在成名以后也会接各种商业广告,通过自身的影响力与口碑加上成熟的表演套路形成一定的广告效应,但产品价值仍然是网红带货的核心。 原因在于电视购物用户个体之间是独立没有联系的,即使有一部分人发现卖的产品是虚假宣传也无法及时地通知其他消费者,所以虚假宣传在电视购物一直都有生存空间。再加上电视购物的支付方式更接近传统实体零售业,并没有第三方中转,购买资金是从消费者直接到商家的,能骗一个是一个,诈骗式广告的收益非常高。 但是由于互联网的互动性,如果网红为了钱搞虚假宣传在网络上马上就会被发现,直播间里有人说出事实很快就会影响到节目,不止会影响当天的产品还会让网红丢失用户和未来的口碑。如今马云创造的第三方收款销售模式已经成为网购的标配,用户即使买到虚假宣传的产品也能很方便地退货退款,这既能保障消费者也能约束商家。 种种制约之下就算是已经建立起人设和口碑的网红在进行厂家主导的广告时也不会出现电视购物那种虚假宣传的乱象。 电视广播的形式制约了电视购物行业的发展,也注定了这个行业的没落。只要广播的信息单向传播特性无法改变,那么这个行业就无法建立起适合保障消费者又能约束厂商的制度。 网红带货只是网络购物行业成功之下的一个表象,实际上正是由于互联网本身的互动性和即时性,让零售行业有了新的发展空间。